雖說每個企業都有不同的會議制度,但一個公司會議制度建立,伍方會議服務認為必須要關注以下幾個問題: 1、樹立會議是企業行政秩序的一部分。 會議決議也是公司制度之一,即《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范疇。 這兩個觀念首先要企業高層建立起來,并且需要加以制度規定。這點不做好,再多的會議制度都沒用。 2、首先要定義什么是會議。 到底什么是會議?要使會議決議具有企業行政權威性,就必須定義好會議,很多情況下,經公司相關文件規定的,或經向辦公室申請,得到主管領導批準的,才可以是會議。 3、會議形式,例行會議,和臨時會議。 不同的會議,流程和規則會有不同,這是需要明確的。明確的目的,是讓不同會議的組織者,按對應的流程和規則組織會議。 4、要規范會議流程,包括會前準備和會后跟進的工作。 例行會議一般流程:會前要將議題發給與會人員知悉,讓與會人員會前有所準備; 會議要有主持人,要有會議主席,主持人掌握會議程序;主席決定會議決策。會后要有會議紀要和決議案處理、跟進工作。 5、會議紀要。 制度要規定會議紀要的記錄人、審批人、發布部門。 會議紀要分發言要點記錄,和會議決議文兩個部分——當然,前面要有會議日期時間、與會人員、主持人、主席、記錄等,后面要有紀要簽發等。 6、會議決議的發布、跟進工作。 在伍方會議服務看來,這是是會議結果達到效果最重要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