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信大家都了解,現在服務類采購可謂數量不多,困難不小。杭州伍方會議服務獲悉,去年旅游局政府采購中,有半數以上屬于服務類采購,包括中國國內旅游交易會、國際交易會、國家旅游宣傳片的制作等。但同時中國會議產業網說出了我們的相關困惑:
一是國際、國內旅游交易會,主辦方是旅游局,具體會展策劃、設計、實施等則委托給相關企業。去年審計署在審計報告中指出,我局沒有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對該類項目進行招標。實際上會展項目采取的是“以會養會”的方式,即協辦方收取企業參會費來保證會展運行。旅游局對會展項目的實施并沒有安排相應的預算資金。像這類資金是否屬于財政性資金?這類項目是否應納入政府采購?
二是信息軟件開發項目的采購方式問題。杭州伍方會議服務了解到,近年來我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了一些軟件平臺,隨著監管工作的深入,一些原有開發系統已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求,需要通過政府采購讓相關開發公司進行新模板的開發設計。如果公開招標,很可能無法保證服務的連續性,從而導致已開發好的軟件需重新開發,加大資金投入量等問題。類似這種情況采取哪種采購方式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