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方會議服務獲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最高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鐵道部公安局在高檢院機關召開了第一次聯席會議,會議就鐵路公檢法管理體制改革特別是鐵路法院、檢察院移交后,鐵路公檢法加強相互間的協作配合、情報信息共享和涉鐵案件管轄等事項進行了深入、細致的交流和探討。
與會三方一致認為,長期以來,鐵路公檢法緊密協作、密切配合、相互制約,為維護鐵路運輸安全穩定、保障國家鐵路大動脈的暢通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作出了重大貢獻。鐵路司法管理體制改革將鐵路公檢法統一納入到國家司法管理體系,對于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意義重大而深遠。
目前,鐵路司法管理體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正朝著健康、有序、創新的方向發展。隨著改革、移交的完成,鐵路領域的司法和執法工作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原有的工作格局被打破后,鐵路公檢法之間信息溝通不暢、協作配合缺位,如不及時解決,必將影響鐵路領域的正常執法辦案工作。
與會三方共同決定,最高法審判監督庭、高檢院鐵檢廳和鐵道部公安局正式建立三方聯席會議制度,以建立溝通長效工作機制,推動執法辦案工作的科學發展。今后,聯席會議將采取輪流召集的形式,并設專職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協調。三方聯席會議制度包括“三個機制”和“三項活動”。“三個機制”是指重要工作情況、執法信息通報機制、重大案件協調機制和年度聯席會議機制;“三項活動”是指聯合開展涉及三方共同業務的執法檢查活動、業務培訓活動和調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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